自7月1日起,廣東省首部關于供用電方面的地方性法規;;《廣東省供用電條例》正式生效施行,《條例》的最大看點在于有效解決了供電企業在經營管理的過程中存在的六大"頑疾":電力行政執法長期缺位、電網建設用地難、電力設施常遭破壞、供電設施與受電設施的安全由誰維護、竊電調查取證難且手段存在爭議、依法停電"兩難"窘況。
(文章來源:售電星星 作者:郭倩婷)
小編縱觀《條例》全文,發現其中有一些亮點,讓我們一起來學習下:
第一章為總則,規定了供電設施、受電設施以及重要電力用戶所指的內容。其中也提到了推進清潔能源并網使用,實現電網公平無歧視開放。